新闻热线:13716093580 | 广告热线:18510448567 | 投稿邮箱:ga_zgjsw@126.com
繁体 | 简体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WAP版
客户端
证件查询
警事头条 党建之声 警闻所事 公安摄影 警官书画 警视中国 交警风采 人民禁毒 法治人物 红色文化 消防安保 食药聚焦 经济与法 法苑之声 检察风云 行政执法 警事在线
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:中新网      编辑:jsadmin      阅读:1000次
10:41 分享

 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,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,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、市长、榆林市委书记,陕西省副省长,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[ 责编:刘顺广]
特别推荐
主办:警事编辑部     业务指导:警事监事会    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南滨河路一号院4号楼318室    邮箱:ga_zgjsw@126.com    技术支持:雅安亿位 工信部备案号:京ICP备2021033179号      京公网安备案号:11010102003438 网络110报警    不良信息举报    四川工商管理    中国互联网协会    12321垃圾举报